人民网北京10月19日电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多,各类交通事故频发,因而产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也不断增加。在大家的传统印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人们往往需要在公安、法院、保险公司等单位之间来回奔波,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提高交通事故处理速度与效率,黑龙江省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林大队不断优化升级交通事故案件办理机制。
推行“警保联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模式
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车主可有二种选择,即自行拍照上传12123APP,或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代勘,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后,双方当事人即可驶离现场,约定时间前往北林大队事故处理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在双方当事人到达中心后,可选择自行协商,或交由公安机关认定责任,5-10分钟即可认定完毕转入各方车辆对应保险公司的理赔环节,若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存在争议、分歧,可提请公安机关介入调解,或转由值班中队介入调查。
“警保联动”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是交警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与保险公司共同开展工作,采取调解前置、理赔先行方式,快处快赔快撤离,切实保护当事人权益,有效解决“小事故”引发的“大拥堵”,“小赔付”带来的“大烦琐”,不仅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宝贵的时间成本,也有效缩减了出警成本,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建设安全畅通文明交通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带来的便利。
联合法院设立人民法院交通法庭
在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后,经由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快处快赔部门或事故处理中队依法侦查处理出具事故认定后,双方当事人针对民事赔偿未达成协议的情况,各方当事人可直接在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内的交通法庭进行针对该案件的法律咨询,民事诉讼等环节,做到诉讼、开庭一站式服务,当事人无需在各场所奔波,降低时间及经济成本。
对于涉及未办理保险肇事车辆的交通事故纠纷,服务中心内设有人民法院交通法庭调解室,现场的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他们丰富的工作经验,灵活采用各种矛盾纠纷调处方法,从情、理、法多角度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有效地解决了不少复杂、疑难的交通事故纠纷,让事故处理效率大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