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支持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
来源: | 作者:法治日报—法制网
  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支持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周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高度评价深圳等经济特区创造的辉煌成就,深刻总结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对新时代经济特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上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切实学深悟透,坚持学用结合,立足法院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周强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准确把握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加强分析研判,针对司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和保护市场主体活力。要积极推进落实个人破产制度,完善机制衔接,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周强要求,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大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要充分运用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真抓实干,与时俱进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发展。深圳法院要继续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坚持先行先试,在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在先行示范区建设中体现担当、展现作为。要努力形成重大制度创新成果,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成为法院改革创新的标杆和样板,为全国法院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开拓新境界、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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