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新:解决市域社会治理4大问题 推动试点工作发展
来源: | 作者:法治日报—法制网
  10月21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第一次交流会,交流前一阶段试点工作经验成效,推动试点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会上指出,今年以来,中央政法委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印发《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引》,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各地科学制定试点“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积极推进、大胆探索,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陈一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标对表,纠偏防错,查漏补缺,开拓创新,解决好市域社会治理的认识、领域、主体、方式四大问题,推动试点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域社会治理的认识问题。当前,一些地方对于为什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理解不深,往往将市域社会治理等同于基层社会治理,在谋划试点工作时未能把握市级主题、发挥市级优势、突出市域特点,导致工作目标不明、着力点不准、推进力度不大。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市域社会治理的领域问题。从目前试点情况看,一些地方对市域社会治理的内涵外延把握不够准确,把“市域社会治理”拓展为“市域治理”,将经济、文化、生态建设等内容都纳入进来,导致工作“无所不包”,出现了“小马拉大车”现象。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最根本的就是着眼“社会”领域,着力把大矛盾大风险控制在市域、化解在市域,确保不外溢不扩散。要提高风险洞察、防控、化解、治本、转化能力,以市域平安夯实全国平安的坚实基础。
  ——市域社会治理的主体问题。当前,一些地方共建共治共享推进力度还不够大,多方主体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还不足、制度安排不够完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还没有真正形成强大合力。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各方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横向构建起共治同心圆,纵向打造好善治指挥链,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市域社会治理的方式问题。目前,一些地方对市域社会治理规律认识把握不够,存在碎片治理、被动治理等问题,往往“头疼医头、脚痛医脚”,忙于当“救火队长”,不善于创新治理方式破解难题。要与时俱进探索创新,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作用,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中央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以及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市域社会治理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上,杭州、福州、深圳、成都、兰州等5个省会和副省级城市的党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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