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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兴化锦贤村伪造征地调查表签名 “死人”也签名
来源: | 作者:人民网
 
 
老杨展示的协议,上面签名为代签。



取土形成的3处深塘之一。 黄勇 摄
 
7月份以来,兴化市合陈镇锦贤村村民多次向本报读者热线(025-84701119)反映:2018年起,351省道“兴化市合陈至临城公路改扩建工程”开始施工,其中,途经锦贤村约1公里路段,占用村里100多户农民近70亩耕地。上级明明给的是征地补偿费,可村里却伪造征地调查表签名,骗我们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每亩每年只给1200元租金。该工程还在该村其他52户农民的94.79亩耕地中取土,垫路基,形成3个大深塘,至今也不复垦。
 
  “征地”悄悄变“租地”,“死人”也在征地调查表上签名

7月底,村民带记者来到351省道“兴化市合陈至临城公路改扩建工程”锦贤村段,只见路面工程已收尾,就等跨串场河的大桥完工。
  锦贤村开太5组61岁的许桂兰,揣着“土地确权证”找到记者:“你看,我家4.38亩承包地,现都压在省道底下。每亩每年只给1200元租金,太少了。”
  许桂兰回忆,2018年夏天,村干部说,马上要修公路,等收了水稻,就不要种小麦了。因为一直没有正式通知,村民们仍照种不误。
  直到2019年初春,看到几台挖掘机轰隆隆地开进地里,她才慌了,忙去村委会问。村会计说:“地被征收修省道了,每亩每年给1200元租金。”想想路是国家修的,只要路在一天,就能拿一天租金,许桂兰等村里不少老人也就“认”了。
  “要不是村里老杨懂法,我们都被骗了。”66岁王汉道也有0.27亩承包地被占用。他告诉记者,老杨觉得国家征地修路,正大光明,不该瞒着村民,也不该“以租代征”补偿,便向兴化市申请信息公开。得到的回复是,多数村民同意被征地,且有85人的签名为证。
  老王拿出一张盖有锦贤村委会公章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被征地调查结果汇总表》,在密密麻麻签名中找到自己名字:“这根本不是我笔迹,家人也没代我签过。问村委会,也说不知谁签的。这不可能!”
  “同村杨鞋存家的地,不在351省道工程征地范围内,签名中居然也有他。更离谱的是,2010年朱友美就去世了,2018年杨干文也去世了,可这两人都在表上签名,不是见鬼了吗?”老王气愤地说。
  据了解,国家征收农用地,须有失地农民签署的“知情确认材料”等相关证明。村民们反映,他们是“被签名”。
  “国家征地给的是补偿大钱,镇村瞒天过海,给的却是土地租赁小钱。他们是既骗国家,又骗农民!”许桂兰举着“土地确权证”说。
 
  当地通行的“以租代征”补偿法,早被国家明令禁止

我们来要351省道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费。”7月底,王汉道、许桂兰等人来到合陈镇国土所。
  国土所副所长樊满中安抚说:“兴化征地有两种补偿方法:一是一次性征地补偿安置,分为3大块,土地补偿费的70%给个人,30%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由市里打到社保部门,给符合条件农民办失地保险;还有青苗费。二是你们这种,村里每年给租金,也不错。”
  “给这点租金,不是坑人吗?”村民们问:“征地之前,为什么瞒着我们,信息不公开透明?用我们假签名骗来的征地安置费,哪里去了?”
  樊满中回答:“351省道所有的征收资料都不是国土所做的,这个工程由市镇村3级对接办理,没有经过国土所。国土所也鉴定不了签字真假,找我们没用。”
  村民们无奈离开,去合陈镇咨询。
  省道合陈镇段土地征收,涉及该镇锦贤村、卜寨村、桂山村、界牌村和舍陈村5个村。其中,锦贤村被征用和取土面积最大,受影响村民也最多。今年刚到任的合陈镇党委书记方迎峰接待了他们。
  “全镇都采取土地租赁方式,每亩每年给1200元。想按照国家征地标准一次性补偿,不现实。就是把政府‘卖’了,都不够。工程沿线其他乡镇,也是这个样子。”方迎峰说。
  “那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费都没有了?”王汉道问。
  “不是没有,是一次性给不起。”方迎峰语气和缓道:“我们要互相理解,总不能为修条路,让政府揭不开锅吧?”
  随后,村民们又坐车,赶到50公里外的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讨说法。工作人员不答复,直接将他们领到局信访接待中心,村民们只能在“来访咨询、诉求登记表”上填写诉求,等待回复。
  兴化市一位干部向记者透露,合陈镇征用农民土地长期采取“以租代征”模式。如2004年建设合陈国家储备粮库时,征用娄子村和锦贤村5.8464公顷耕地,国家拨付征地补偿总费用171.331万元,可村民只能拿每亩每年1200元租金;再如,该镇2017年建设202县道时,租用沿线村民土地,上级拨付征地补偿款526万元,但被征地农民也只拿每亩每年1200元租金。“为什么?镇里缺钱,挪用呗,一任任均如此。”
  “在农用地上‘以租代征’修路,违反国家法规。”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王黎明说,早在2005年,原国土资源部就发布《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严禁“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凡是涉及到耕地征收的,补偿款需“足额到位、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否则不能开工。
 
  征地补偿费已拨付,基层沟通发放有梗塞

8月初,记者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等,陆续查询到2018年7月5日兴化市政府发布的“351省道工程土地征收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及2017年国土资源部给省政府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396号文件),得知合陈镇征地补偿安置总费用为1018万余元,其中,锦贤村总费用为349.6368万元。
  批复中写明:要“督促当地政府严格履行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2018年7月5日,兴化市政府的“351省道兴化市合陈至临城公路改扩建工程”的土地征收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写明,锦贤村349.6368万元,具体为土地补偿费183.96万元(村民占70%为128.772万元),安置补助费79.9万元,青苗费12.4218万元,房屋拆迁补偿等其他费用73.355万元。
  据了解,兴化市交通运输局已分别与各乡镇签订补偿协议书,并按协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拨付至各乡镇。
  9月8日,村民收到一份盖有合陈镇政府公章和镇长陈芬印章的“信访事项意见处理书”:参照周边乡镇做法,综合土地流转、提水养殖承包租金等行情因素,合陈镇政府按惯例通知351省道施工涉及的5个村以及有关土地征用农户,按年度分批支付征地补偿款。言下之意,维持“以租代征”。
  10月10日,王汉道等村民再到镇里追问补偿费下落,镇财政所所长陈小洋正式答复说,市里征地补偿安置费已足额打到镇财政账户,但具体账目还没有结清。其中,锦贤村的土地补偿费183.96万元暂存镇财政账户,用于给被征地农民发土地租金;79.9万元安置补助费,因一时难以具体到人头,目前暂存市财政局征地预存款账户;青苗费和房屋拆迁补偿已到位。
  村民听后,情绪平稳不少。“钱在账上,没被私吞就好!”王汉道说,他想不通,这些情况为何要等他们上访几个月后才公开?
  但他代表村里部分老人,仍坚持一次性补偿。因为,“按每亩每年1200元付租金,全村100多户近70亩地,要13年才能付清。我们老人,不知道能不能等13年呢。”
 
  从耕地上取土垫路基,形成3个深塘有待复垦

“还有52户农民的耕地,被取土垫路基了。之前也没通知,如今也按每亩每年1200元付租金。”73岁的杨鞋存从家里找来一根三米半长的竹竿,骑电动三轮车载着记者,驶到承包地中的深塘边。
  杨鞋存脱掉鞋,赤脚走到塘边,将竹竿插到塘底,掏出皮尺丈量水痕:“塘边口至少两米深,塘中心更深。至今也不复垦,荒废得让人心疼。”
  与许桂兰的经历相似,2018年杨鞋存接到村干部口头通知,要求当季庄稼收割后不再种了,要取土修路,每亩每年给1200元租金。2019年10月,挖掘机、工程车就开进来挖土了。有人告诉他,锦贤村3处深塘取土面积计94.79亩。
  直到去年下半年,村委会才拿出一份土地流转协议给杨鞋存。协议上写明:因351省道改扩建工程需要,经镇政府会同村委会统一规划,就土地流转签订协议:流转的土地面积一律按土地确权面积核算,流转补偿协议自2018年10月10日起,在国家土地承包制度不变的情况下,按每亩每年1200元逐年补偿,由镇财政所统一打卡发放。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干扰甲方的统一规划及施工方的正常作业,更不得种植。协议上甲方为兴化市合陈镇锦贤村民委员会,乙方为杨鞋存等村民。
  对于取土问题,樊满中今年答复杨鞋存说:“当年你要是不签租地协议,施工单位也不会去挖你家的田。”
  杨鞋存气愤地反驳:“协议上的签字不是我笔迹,红手印也不是我按的。”
  樊满中笑着劝杨鞋存:“我家也有田。只要给我合适的钱,挖就挖吧。”
  方迎峰告诉村民,下一步,会把取土区都整治成鱼塘,通过镇农村交易中心平台发包,把它作为村集体资产利用起来,收到的租金也会返给农民。
  然而,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规规定,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取土。
  最近,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答复村民,兴化市合陈镇政府已将锦贤村取土区纳入镇土地复垦计划,复垦后会交给村里恢复农业生产。
  10月12日,王汉道电告记者,填塘复垦还没有迹象;之前,村干部说要给被征地农民发一部分补偿款的,至今也没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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