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积极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以职称评定引导激励农民掌握农业生产经营技术。目前,青岛市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有947人,一大批“田秀才”“土专家”脱颖而出。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委等十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优先安排项目、提供金融保险服务、提供用地用电保障、提供智力支撑、支持人才称号和赛事申报、强化督导考核六个方面出台16条新政,支持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发展。
《通知》明确提出,为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安排创业补贴、专家赋能、高级研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2013年10月1日及以后,对于法定年龄内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的,最高可享受3万元的创业补贴。对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有专家需求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认定“青岛市专家工作站”。
此外,还将为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创业担保贷款、齐鲁富民贷、信贷直通车等金融保险服务;支持参加继续教育,鼓励其通过“边农边学、实地+线上”等方式,就近就地接受相关农业知识继续教育;支持其申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称号。(任晓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