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假冒农资坑农害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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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假农药会导致农民损失1000元——

莫让假冒农资坑农害农

  本报记者 乔金亮

  农资打假已从季节性专项转变为常态化监管,近三分之一的省市建立了农资监管信息系统

  农业部今年将加快完善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严格执行市场退出机制,严打无证制售假劣农资的黑窝点

  眼下正值春耕时节,正是农资购销旺季。日前,江苏省工商部门通报了抽检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的20个批次化肥和农药产品。某复合肥钾含量标注为15,实际检测仅有0.5;某农药有效成分只有0.01%。通报显示,与实体店相比,网上抽检的肥料、农药问题更严重。对一些电商平台上销售的119批次农资抽检,发现其中50批次农药合格率为72%,69批次化肥合格率仅43.3%。业内专家表示,10元假农药会导致农民损失1000元。

  3月29日,农业部对外公布2016年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件,涉及农药案3件、种子案3件、兽药案3件、饲料案1件,案件均已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同时,农业部还将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把优质放心农资和检测技术服务送到乡村。

  一直以来,假冒伪劣农资都是农业、公安、质检、工商、食药、法院等多部门重拳打击的对象。2016年,全国各地各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打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251万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132万个,整顿市场43.2万个次,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2亿元。如今,农资打假已从季节性专项转变为常态化监管,近三分之一的省市建立了农资监管信息系统。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程建林表示,尽管农资打假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发布虚假违法农资广告、电商领域农资违法行为等农资领域失信现象时有发生,亟需有关部门建立更加有效的合作机制,对农资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大格局。

  如何从制度上遏制农资领域的假冒伪劣行为?一方面,要加大惩戒力度,让生产和销售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等29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将其作为治理制售假冒农资的一项重要手段。备忘录的发布有利于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运用综合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新型农资监管制度。

  另一方面,要从农资的供给方面做文章。我国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多,产品同质化严重,导致总量供过于求与结构性短缺并存,存在低效生产、侵权假冒、以次充好等诸多现象。以农药为例,生产企业“多小散”,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供应不足。迫切需要以安全、优质、绿色为导向,促进农资供给从主要满足“量”向更加注重“质”转变。

  对此,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日前的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说,今年将加快完善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严格执行市场退出机制,严打无证制售假劣农资的黑窝点。此外,将改善农业执法监管设施装备条件,建立健全农资打假执法监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主要农资产品电子追溯体系建设。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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