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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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典型发言摘登

  确保购机补贴公平公正

  山西省农机局

  2016年,山西省将农机购置补贴品目由57个缩减为46个,集中资金补贴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以及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所需机具,并对免耕播种机等6个品目实行敞开补贴;适度降低机具补贴比例,所有分档产品的平均补贴率控制在25%,在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农民购机需求,提高普惠程度;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产销、购买与核实行为,先后对30家违规产销企业进行了处理。

  从2014年开始,山西就在全省大力推进了基于网络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模式建设,主要依托“山西农机化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并将相关信息与各市县农廉网、电子政务平台进行了链接,初步建立起了上接中国农机化信息网,下联各市县政务信息网的信息服务系统平台,实现了从政策信息到过程信息的全方位公开。

  将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各地工作动态、咨询投诉电话、违规查处等信息上网公开的同时,山西重点进行了“四个实时动态全公开”。实时公开补贴产品,将纳入山西补贴范围的所有产品参数、多角度照片、销售价格、补贴额度、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等信息全部进行实时公开,购机者可随时查阅、了解相关信息。实时公开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开发了农机补贴产品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实时查询平台,凡是有意愿在山西经销补贴产品的企业,都可以随时进行网上注册,由生产企业自主选择、授权并实时公开。实时公开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每年初组织各县将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全额上网,按照“先买先补,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进行补贴,购机者可以实时查询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实时公开补贴信息,开发了补贴信息实时公示和补贴信息办理进程实时查询平台,将农机部门核实通过的补贴信息实时链接到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同步进行7天公示,最大限度缩短公示周期。

  在促进信息公开方面,山西主要采取了“四强化”的措施。出台《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等制度,强化了规范建设;及时组织专门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培训,强化了培训引导;定期开展检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强化了过程管理;利用电台、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全方位宣传补贴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强化了公开效果。

  整省构建“一乡一强社”发展格局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委、省政府把扶持发展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全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省建设重要内容,把整省构建“一乡一强社”,作为推进示范省建设重要方式。

  坚持统筹规划,构建推进示范省建设新格局。吉林省按照“一乡一强社”的原则,突出玉米、水稻两大主要作物,聚焦全程机械化6个生产环节,采取30个粮食主产县整县推进,非粮食主产县重点产粮乡镇整体跟进的方式,培育建设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十三五”期间,计划在全省扶持建设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0个,在全省形成“县县都有主力军,乡乡都有领头羊”的全程机械化发展新格局。

  坚持机械化引领,构建机械化倒逼规模化发展新模式。按照机械装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装备能力与规模效益相协调,相对集中经营与整村整乡推进相结合的原则,配置农机装备,同时预留一定发展空间。旱田经营耕地面积1500亩~5000亩,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分别不超过250万元和450万元。水田经营耕地面积1200亩~4500亩,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分别不超过250万元和450万元。

  坚持高标准配置,培育推动示范省发展新力量。以推进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为总抓手,采取农机装备和机具库棚双项同步建设,农机装备高标准、大型化、上水平全程配套建设,突破薄弱环节,弥补发展短板。在具体实施上,对旱田选配玉米籽粒直脱联合收获机、烘干机及水田选配烘干机的,给予优先扶持。机具库棚建设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名称、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的“四统一”进行建设。

  坚持多元化投入,注入推进示范省发展新动力。建设资金总体上按照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省级资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资金3∶3∶4的投入比例实施购机补助。采取“二贴一补、二贷一租、二免一减”的方式扶持建设,在装备建设上,给予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两项补贴,在机具库棚建设上给予省级定额补助;开展农机贷、农机抵押贷两项业务和农机金融租赁,解决主体建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全省确定的全程机械化建设主体,在贷款上给予“免分类、免评级和减年限”政策,放开管限,降低门槛,扶持建设。

  推进深松整地健康发展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黑龙江省深松面积达3578.18万亩,落实作业补助面积1037.5万亩,超额完成深松整地任务,为全省农业丰收奠定了基础。

  深松整地与惠农政策相结合,提高工作推动力。黑龙江将深松作业与惠农政策进行了有机结合,在深松整地工作中实行了“一提高、两敞开”政策,将深松作业补助由2007年的每亩5元提高到每亩20元,部分市(地)还在省里补助的基础上进行了累加补助;在补助面积上不设指标,只要深松作业达到30厘米以上,就能够享受到补助政策;在每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方案中,将有利于深松作业和具有深松功能的机具列入敞开补贴品目,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深松机、翻转犁等12个品目和类型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占总补贴品目的50%。2016年共补贴购置“敞开补贴”的机具1851台,使全省新型深松整地机具保有量进一步提高。

  深松整地与秸秆还田相结合,提高生态农业水平。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攻关,结合深松(深翻)整地耕作技术,探索出了玉米秸秆翻埋、碎混、覆盖三种还田方式。2016年,在25个示范县建立53个秸秆还田示范点,落实示范面积1.4万亩,全省秸秆还田面积5000多万亩,其中,玉米秸秆全量还田面积达198万亩。

  深松整地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提高政策落实精准性。全省深松整地监测设备安装总数达到6733套,覆盖全省适宜深松整地的县(区),实现了深松整地作业质量和面积核实的信息化、精准化。为推动深松整地信息化进程,2016年,从财政资金中拨付132万元,为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18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上,免费安装农机深松监测设备600套,提高了农户安装深松整地监测设备的积极性。连续三年实现了深松作业补助远程自动化统计,统计面积由2014年的330多万亩,增加到1000多万亩。

  深松整地与新型经营主体相结合,提高作业组织化程度。全省组建大型现代农机合作社1353个,购置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近7000台,配套农机具5万多台(套),农机合作社自主经营的1000多万亩和辐射服务的3000多万亩耕地,耕层深度达到25厘米~35厘米。农机合作社也带动了农机大户等其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深松整地,全省安装深松监测设备的农机大户达2953户。

  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加快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江苏全面启动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省建设工作,通过行政推动、补齐短板、机艺融合、创新驱动等综合举措,切实加快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步伐,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加快跃升,示范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坚持多维度发力,力求精准施策。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明确要求市、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推动了工作落实。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差别化分类调控,重点突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机具,对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的农机具实行上限顶格补贴,薄弱环节装备水平快速提升。2016年,全省新增高性能植保机2199台,同比增长110%;新增谷物烘干机5768台,增幅连续两年超过50%,烘干能力比上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启动实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项目,省财政“十三五”期间预算安排专项奖补资金4.44亿元,支持66个县(市、区)开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2016年,省财政安排第一批4000万元用于支持15个首批示范县建设,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坚持多层次推进,确保技术到位。针对全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了以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为主题的“补短板”系列活动,先后召开水稻机插秧、高效植保机械化、机务管理和“三秋”机械化生产系列现场观摩会,重点展示演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各个环节的新技术新装备,全省各地共举办相关活动超过500场次。成立了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张洪程教授领衔的省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决策咨询、技术指导、培训交流等工作。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培训班,就作物周年生产各环节的机械化技术串联、组装和集成等进行培训,引导各地逐步形成完整配套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体系。组织专家组开展“技术巡诊”活动,送技术、送服务上门,提高技术指导的针对性。

  坚持多要素聚集,激发主体活力。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出许多好的经营模式,大力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全托管等服务,改变过去的单一服务内容,向耕、种、收、秸秆还田、植保、烘干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转变,拓展了农机服务领域,提高了综合经济效益。组织开展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2016年,全省共创建国家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15家,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209家。省级财政安排2500万元扶持200个合作社机库、50个维修点建设,促进了农机合作社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农业“机器换人”取得明显成效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近年来,浙江以推进农机科技创新与推广为主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走出了一条具有区域鲜明特征的发展路子。2016年8月,农业部批复同意浙江作为创建全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省。

  加强研发创新,增加农机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业“机器换人”有机换。依托省内农机企业、大学院校等农机科研资源较多的优势,制定了《浙江省农业机械产品需求与科研导向目录》,首批提出56个研发产品,率先建立起农机产品科研导向目录制度,为农机研发创新指明了方向。积极搭建农机产学研推协同创新平台,除每年定期举办农机科技协同创新对接活动外,还相继组建了现代农业装备设计研究院、现代农业装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平台,并在永康、路桥等农机装备制造主县建立了农机科技协同创新基地。

  加强政策创设,支持农机科技研发应用,保障农业“机器换人”有钱换。制定《浙江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创新出台农机新产品补贴政策,先行将自走式秸秆捡拾打捆机等3个品目列入中央新产品补贴范围,将食用菌机械等5个品目列入省级新产品补贴范围,支持农机新产品推广应用;制定《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创新出台农机报废补偿政策,先行将拖拉机纳入报废补偿范围,支持报废淘汰老旧、高耗能农业机械。设立农机化促进工程财政专项,支持重点高新农机产品引进和试验示范;设立农业装备科研专项,支持重点高新农机产品科研开发。

  加强主体培育,壮大农机科技应用队伍,保障农业“机器换人”有人换。坚持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农机应用的主要对象,重点加以扶持,使之成为新技术新机具集成应用的试验田、展示场。全省现有农机合作社1424家,其中示范性合作社117个。推进“2+N”(“2”即作业、维修功能,“N”即培训、销售、产后加工等功能)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已在全省建成农机综合服务中心38个。深入实施农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培养农机经营管理、驾驶操作、维修保养等技术人才。

  加强示范引领,完善农机科技推广模式,保障农业“机器换人”换得好。启动实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工程,建设一批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应用示范样板,带动农业“机器换人”整体提升。“十三五”期间,全省计划建成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10个、示范乡镇(园区)100个、示范基地300个。

  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迈出新步伐

  湖北省农机局

  近年来,湖北借助北斗行业应用示范项目,积极开展“互联网+农机”的实践探索,在推动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

  互联网+北斗+农机,打造农机信息化升级版。“十三五”期间,湖北争取3450万元投资,建设以服务农机作业为主的北斗现代农业示范项目,突出生产性大数据的采集与应用,全力打造基于生产与管理一体的农机信息化升级版。《湖北省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明确了以农机为主的农业行业应用目标与任务,并提供“一张网”“一幅图”的配套服务,即:在全国率先建成北斗地基增强基准站网,即时提供农村高精度位置信息;基于田块大比例尺的空间数据电子地图,即时提供各种农机作业数字化地图。当前,主要建设基于北斗的“农机信息化作业智能调度”和“农机自动驾驶精细耕种”两大系统,以及面向用户的桌面软件、手机APP、短信平台“三位一体”应用终端。目前,湖北通过北斗项目已搭建了全省精准农业信息化平台。已安装781台套基于北斗的深松作业监测终端,实现作业监控全覆盖。

  政府+企业+合作社,构建农机信息化应用蓝图。针对过去信息化建设的共性问题,突出“兼容、共享、模式”三大核心开展创新,对已有的应用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整合为一个综合平台;推行软硬件的标准化建设,逐步融入全省统建的“楚天云”平台之中,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依托已有的多方资源,着力建立企业参与、多主体合作模式,在移植和借鉴“互联网+北斗+”在其他行业应用的技术和模式的基础上,联合攻克农机行业应用技术难关。适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要求,发挥合作社的主体作用,围绕重点,树立开放理念,扩大示范应用。下一步,湖北将以农机合作社为抓手,突出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社,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在生产领域,尽力提供全程机械化生产的精准信息需求;在服务领域,通过引进消化的方式,着力解决购机补贴、金融保险、维修保养等电商服务模式的“短板”,提供农机信息化全面解决方案。

  农机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近年来,广西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创建“平安农机”为主要载体,狠抓监管措施和责任落实,全力防范农机事故发生,取得了显著成效。

  部门紧密配合,全力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绩效考评,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重点抓好乡村农机安全协管员配备。目前共有43个县(区、市)被评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占全区的45%,成为“平安农机”示范县较多的省份之一。

  创新宣传教育,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农机安全文化乡村行活动,农机局和安监局、交管局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联合开展了“千场电影”下乡活动和“百场文艺”巡演活动。

  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农机局与交管局先后印发《联合执法勤务机制》等四项制度,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执法。各级农机局、交管局在重大节假日开展专项联合执法,全区每年联合执法2000多次,参加人员8000多人次,查处拖拉机安全违法行为2万多起。联合开展全面排查、造册登记,重拳打击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牌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

  强化依法管理,推进业务规范化建设。完善农机安全地方法规体系,先后出台了《广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6个地方法规规章制度。近年来,农机局共举办培训班16期,培训2000多人次。研发使用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管理系统和农机安全违法处理系统,实现全区联网办理业务和手机终端查询处理。

  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故能力。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2016年,区、市、县、乡、村完成了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和备案工作。抓好应急预案演练示范,区、市、县每年举办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成功承办了2016年全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首次动用警用航空直升机及时有效施救,探索了山区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新模式。

  主要作物秸秆利用率达81%以上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近年来,陕西省引进先进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新机具,通过秸秆还田、饲草加工、资源化回收利用等,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模式。截至2016年底,全省拥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24万台,年加工饲草能力达到1000万吨,小麦、玉米、水稻三大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面积达3050万亩,利用率81%以上,其中,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和禁烧区利用率达到96%以上。

  政府重视,在政策扶持上下功夫。省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作为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示范田建设、合作社扶持、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以及演示宣传培训。从2013年起,对秸秆粉碎还田、饲草加工、捡拾打捆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实行敞开补贴,增加了秸秆综合利用机具的保有量。西安、宝鸡、汉中等市出台政策,对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进行累加补贴。各地市把秸秆利用与禁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县、乡、村、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西安、宝鸡、咸阳等市基本实现“零焚烧”的目标。

  多措并举,在利用途径上下功夫。引进推广了一批先进适用的新机具和新技术。研发引进的带状旋耕施肥播种机、防缠绕播种机等,成功解决了免耕播种机在秸秆覆盖地块作业中通过性差的问题;积极推广联合收割机装配秸秆切碎装置,实现了小麦收割后秸秆即时粉碎并均匀铺撒;积极推广小麦秸秆捡拾打捆技术,开展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方式进行打捆收集利用。

  市场运作,在综合效益上下功夫。增加了农民收入,24万台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年加工利用饲草1000万吨,为农民增收10亿元以上。提高了土壤肥力,玉米硬茬播种、旋耕施肥播种、秸秆还田1700万亩,使1000多万吨秸秆直接还田,相当于为土壤施入氮、磷、钾肥料110万吨。减少了废气排放,将全省3050万亩小麦、玉米、水稻产生的秸秆进行科学合理利用,每年可减少废气排放30亿立方米。促进了畜牧业发展,每年机械加工生产饲草1000万吨,可满足100万头牛饲草用量。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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