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圆满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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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中储粮总公司获悉,按照国家政策规定,2016年度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期限截至2017年2月28日结束。政策执行期内,中储粮先后在安徽、湖北、四川、河南、江苏、江西、湖南、黑龙江、吉林等9个省启动中晚稻托市收购,累计启动2857个收购库点(含委托库点及其租赁库点),2016年度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可为主产区农民增收86亿元。中储粮继续发挥收储主力军作用。

  从收购量看,中晚籼稻同比有所减少,粳稻同比略有增。黑龙江省收购量占收购总量的比例最高,约占全部粳稻收购量的85%。总体看,2016年度中晚稻托市收购在主产区仓容紧张、监管压力加大、库存量连创新高的复杂形势下总体平稳有序,有效防止了“卖粮难”问题出现,保障了粮食生产稳定和种粮农民收益。

  据了解,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工作中,中储粮有关分公司会同省级粮食行政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按照国家规定的“四个共同”机制,严格做好收购库点资质审核,合理安排布局,努力满足农民售粮需要。同时,中储粮在所有委托及租赁收购库点全部推行“一卡通”收购系统和可视监控系统,通过技术手段防控违规风险。所有收购库点收购资金由中储粮直属库统一承贷,通过银联统一结算,直接向售粮人支付,提高了结算效率,防范了资金风险。

  在为农服务方面,在收购场所显着位置公告收购质价标准和水杂增扣量标准、结算方式、操作程序等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明白粮。中储粮直属企业不断提升收购“一站式”服务功能,积极采取延长收购时间、加快结算速度、实行预约收购等措施,为售粮农民提供便利。在收购过程中,中储粮有关分公司会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建立了收购工作联席工作机制,各直属库也与有关方面成立收购巡查工作组,不间断对收购一线进行巡查监督,确保国家收购质价政策的规范执行。

(国家粮油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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