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坚决防止发生大面积农民"卖粮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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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 玉米地 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中新网2月9日电 据国家粮食局网站消息,国家粮食局日前印发《2017年粮食流通工作要点》,要点指出,认真抓好粮食收购。完善并落实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适时启动执行预案,指导企业入市收购,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坚决防止发生大面积农民“卖粮难”。

  要点指出,组织抓好市场化收购,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全年各类粮食企业粮食收购总量稳定在8000亿斤左右,坚决防止发生大面积农民“卖粮难”。强化粮食收购监督检查,维护市场收购秩序,严厉打击“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要点指出,确保储粮安全和行业生产安全。全面贯彻实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一规定两守则”,组织开展全员轮训。强化粮食库存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两个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粮油储存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重点做好南方地区防汛度夏、虫霉防治和东北地区简易仓囤储粮等工作。加强仓储规范化管理,推广绿色储粮技术。贯彻落实《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

  要点要求,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增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要时点、重点对象的监测频率。健全涵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全系统监测预警体系,建立预测预警数据模型和粮食安全决策支持系统,适时发布粮食统计和市场信息。

  要点要求,保证粮食市场供应。加强市场粮源组织和跨区域调运,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健全应急供应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军粮供应以及突发事件应急供应工作。坚决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粮油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要点还提出,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要求,将质量检测功能向市县延伸,从今年起在全国人口大县(市)、产粮大县建立第三方粮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第三方检验检测。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品质测报工作,落实国家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年度计划和省级监测方案。加强粮油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监测,切实履行原粮和政策性粮食质量监管责任,适时发布粮食质量安全信息。着力推进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和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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