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促进农村创业创新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意见》明确了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重点领域、主要方式、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意见》的印发,对于统一思想认识、创造良好环境、形成支持合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农村深入开展、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能和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劳动力的流动一直延续着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单向轨迹,这是推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将发展的目光投诸于广袤的田野,选择来到农村创业创新、建功立业。创业规模越来越大、创业领域越来越宽,创业起点越来越高,为活跃农村经济、创业带动就业和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的独特作用。
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有利于为农业经营培育新主体,将现代技术生产方式和经营理念注入农业,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很多返乡下乡人员既懂城市、又懂农村,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他们带资金、带技术、带先进理念到农村创业创新,有利于促进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的提高,补齐农业现代化的短板。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有利于为农村发展增强新动能,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据了解,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重点领域80%以上是农村产业融合项目,54%的创业创新人员通过网络获取信息和营销推广,他们到农村创业创新,弥补了农民在这方面的不足,带动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有利于开辟农民增收新渠道,激活各类城乡生产资源要素,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国家既支持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又支持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还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三位一体”的连贯性政策框架的构建必将有力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双向流动,为农村吸引更多的资源要素和人气,给农民提供更宽的就业增收渠道。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采取进一步措施便利有条件的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落实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各项政策。《意见》在此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从重点领域、政策措施、组织领导三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扶持范围进一步扩大,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式更加明确,政策措施更加系统。尤其是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创业中存在的较为突出的注册难、融资难、用地难、引进人才难和技术获得难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指向清晰、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意见和要求。同时,落实要求也更加明确。
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工作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及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其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将支持和推动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起来,和深化农村改革结合起来,和“四化同步”发展结合起来,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予以统筹安排,把《意见》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到位。这必将进一步激发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的积极性,更好地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活跃农业农村经济提供新动能,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