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试点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
帮扶1户最少可获5万元贷款
本报讯(记者吴砾星)8月26日,湖南省在51个贫困县启动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帮扶1户贫困户可获5万-10万元贷款,贷款利息和保险费用,财政将最高给予80%的补贴,同时设立精准扶贫风险补偿专项资金2000万元。预计1年内发放贷款金额超过15亿元,带动10万以上贫困户增收致富。
湖南省副省长戴道晋表示,在51个贫困县启动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是财政金融支农精准扶贫的创新之举。财政银行保险三者联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资金流向企业、企业发展产业、产业致富农民”的利益传导,将有效缓解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帮助贫困农户持续增收、脱贫致富。
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在51个贫困县参与精准扶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申请用于扶贫产业项目的贷款(不含扶贫小额信贷)时,以向保险公司投保,银行以保单作为担保的方式向投保人发放贷款,当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等待期结束后,由保险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承担贷款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业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贷款申请人,要投资参与产业扶贫项目、能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产业致富。试点《实施方案》提出,贷款额度根据带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数等因素确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按每帮扶1户贫困户5万-10万元的额度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试点银行及保险公司最终根据精准扶贫项目实际资金需求、经营管理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根据扶贫产业项目生产周期确定,一般不超过1年。对于用途为大型农机具购置、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从事林业、果业、茶叶等回收期较长作物种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此外,省财政厅、省农委和省扶贫办发起设立精准扶贫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为试点业务开展提供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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