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入法典化新阶段。为深入宣传解读生态环境法典,推动法典精神和规定在中原大地落地生根,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大河网推出《“典”护中原》系列报道,通过解读法条亮点、聚焦民生热点,让法典走近群众、融入生活,以法治力量护航美丽河南建设,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河南。
大河网讯 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如何更好向绿而行、向绿而转、向绿而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开创性地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并上升为法定发展原则。
《生态环境法典》提出,要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业内专家认为,通过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的相关法律制度,《生态环境法典》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筑牢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创举丨“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
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问题。
“双碳”战略下,绿色不仅是自然的底色,也成为发展的底色。
“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作出了重要部署,要求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形成绿色生产新方式和生活新风尚。

禹州市纸坊水库风光旖旎,美如画卷。牛书培 摄
《生态环境法典》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这是我国生态环境法治的重大创新。除了一般规定外,《生态环境法典》专门开设了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应对气候变化三章,覆盖了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
编纂工作专班牵头人黄薇解读说,该编系统整合循环经济、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构建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基础性制度,并积极考虑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的法治需求,作出有关原则性、引领性规定。
绿色低碳发展专编有较多创新性规定,以绿色消费为例,《生态环境法典》提出,国家机关和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公共机构应当率先贯彻绿色低碳理念,企业应当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
同时,公民应当增强绿色低碳意识,积极参与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光盘行动”、生活垃圾分类等绿色低碳活动,反对铺张浪费,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推进丨河南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技术支撑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个关键环节便是发展的绿色化和低碳化。
《生态环境法典》提出,国家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完善绿色低碳转型政策体系,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在服务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近些年来河南省采取了多项措施、推出了多项创新型政策。一是优化碳达峰实施方案。将省内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作为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
二是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高质量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年度跟踪评估工作,已完成鹤壁、南阳、信阳、济源4地市(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复核。发布典型应用案例,以典型示范推动分区管控要求落地生根。
三是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及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在做好生态环境部推送疑似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整改的同时,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地省级卫星遥感监测工作,在监测频次、监测范围上走在国家前面。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河南省积极促进科技创新赋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工程技术中心培育创建,向生态环境部推荐4个工程技术中心,为全省生态环境治理和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游客乘船在开封市龙亭湖观景赏荷。李俊生 摄
观点丨建立健全了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制度
业内人士指出,《生态环境法典》整合了循环经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制度规范,这也标志着生态环境法治从“末端治理”迈向“源头防控”。
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赵燊分析说,“绿色低碳发展”的独立成编,统筹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建设等领域绿色转型,建立健全了绿色低碳发展的相关法律制度,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筑牢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副所长庄贵阳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生态环境法典》专设“应对气候变化”一章,将应对气候变化与碳达峰碳中和从政策导向转化为刚性法律义务,并强调建设气候适应型社会,为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持久的制度激励和稳定的法治预期。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李浩东认为,“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不只是把原来分散的绿色低碳条款集中起来,更重要的是把绿色低碳转型纳入生态环境法治的整体框架,使生态环境法从侧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进一步拓展到对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制度引导和规范。
“总体来看,绿色低碳发展编给河南的启示,不只是‘把碳降下来’,更是以法治重塑发展的逻辑。”李浩东说,要让碳约束进入规划、项目和产业决策,把减排压力转化为转型动力;也要让气候风险进入安全治理,把风险意识转化为发展韧性。归根到底,绿色低碳不是给发展做“减法”,而是在为未来做“加法”:减下去的是资源环境代价,积蓄起来的是产业竞争力、发展韧性和长远主动权。(刘瑞朝 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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